本標準規定合并職業用安全帽的技術要求、檢驗規則及其標識.
本標準適用于工作中通常使用的安全帽,附加的特殊技術性能僅適用相應的特殊場所.
本標準不適用于-、布帽、摩托頭盔、防暴頭盔、草帽、普通棉帽、軍事裝備等.
技術要求:
一、一般要求:
1.帽箍可根據安全帽標識中明示的適用頭圍尺寸進行調整.
2.帽箍對應前額的區域應有吸汗性織物或增加吸汗帶,吸汗帶寬度大于或等于帽箍的寬度.
3.系帶應采用軟質紡織物,寬度不小于10mm的帶或直徑不小于5mm的繩.
4.不得使用有毒、有害或引起皮膚過敏等人體傷害的材料.
5.材料耐老化性能應不低于產品標識明示的日期,正常使用的安全帽在使用期內不能料,原因導致其性能低于標準要求.所有使用的材料應具有相應的預期壽命.
6.當安全帽配有附件時,應保證安全帽正常佩戴時的穩定性.安全帽應不影響安全帽的正常防護功能.
7.質量:普通安全帽不超過430g,防寒安全帽不超過600g.
8.帽殼內部尺寸:195mm~250mm,寬:170mm~220mm,高:120mm~150mm.
9.帽舌:10mm~70mm.
10.帽沿:《=70mm.
11.佩戴高度:按照GB/T2812-2006中4.1規定的方法測量,佩戴高度應為80mm~90mm.
12.垂直間距:按照GB/T2812-2006中4.2規定的方法測量,垂直間距應為《=50mm.
13.水平間距:5mm~20mm.
14.突出物:帽殼內側與帽襯之間存在的空出物高度不得超過6mm,突出物應有軟墊覆蓋.
15.通氣孔:當帽殼留有通氣孔時,通氣孔總面積為150mm2~450mm2.
二、基本技術性能:
1.沖擊吸收性能
按照GB/T2812-2006中4.3規定的方法,經高溫、低溫、浸水、紫外線照射預處理后做沖擊測試.傳遞到頭模上的力不超過4900N,帽殼不得有碎片脫落.
2.耐穿刺性能
按照GB/T2812-2006中4.4規定的方法,經高溫、低溫、浸水、紫外線照射預處理后做穿刺測試.鋼錐不得接觸頭模表面,帽殼不得有碎片脫落.
3.不頦帶的強度
按照GB/T2812-2006中4.5規定的方法,下頦帶發生破壞時的力值應介于150N-250N之間.
三、特殊技術性能:
產品標識中所聲明的安全帽具有的特殊性能,僅適用于相應的特殊場所.
1.防靜電性能
按照GB/T2812-2006中4.6規定的方法進行測度,表面電阻率不大于1*109Ω.
2.電絕緣性能
按照GB/T2812-2006中4.7規定的方法進測試,泄漏電流不超過1.2mA.
3.側向剛性
按照GB/T2812-2006中4.8規定的方法進行測試,泄漏電流不超過40mm,殘余變形不超過15mm,帽殼不得有碎片脫落.
4.阻燃性能
按照GB/T2812-2006中4.9規定的方法進行測試,續燃時間不超過5s,帽殼不得燒穿.
5.耐低溫性能
按照GB/T2812-2006中4.3規定的方法,經低溫(-20℃)預處理后做沖擊測試,沖擊力值應不超過4900N,帽殼不得有碎片脫落.
按照GB/T2812-2006中4.4規定的方法,經低溫(-20℃)預處理后做穿刺測試,鋼錐不得接觸頭模表面,帽殼不得有碎片脫落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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